全聯會沿革

沿革

 

中華民國呼吸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是基於呼吸治療師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經過台北、高雄兩個院轄市及7個地方縣市都成立呼吸治療師公會後,於95年6月20日向內政部社會司申請發起籌組,經內政部於同年7月3日同意籌組,本會因此於同年召開三次籌備會議後,決議於95年12月3日,假林口長庚大學舉行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當時已有10個地方公會成立,共計903名會員。當天由91名會員代表投票選出二十一位理事、七位監事,並定名為『中華民國呼吸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英文全名為『Respiratory Therapists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縮寫為RTSROC。

全聯會第一、二屆理事長由林口長庚醫院呼吸治療科蕭秀鳳技術主任擔任,秘書處亦設於林口長庚醫院呼吸治療科,任內推動呼吸治療師法的修訂,新增居家呼吸照護所的設置法源。也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新增呼吸治療師為必要的人力。第三屆朱家成理事長(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技術主任)面臨醫療體制變遷,如何加強鞏固呼吸治療師在醫療團隊中之角色地位,並將呼吸治療專業觸角延伸至長期與預防保健醫療,正推動呼吸治療論壇,分為學校、醫院及專業三大領域,凝聚全體呼吸治療師的共識,共創呼吸治療師的專業未來。

 

目標

 

 本會以聯合全國呼吸治療師,增進呼吸治療專業知能、共謀呼吸治療專業發展、促進國民健康、維護會員權益、增進會員共同利益及提昇呼吸治療師社經地位為宗旨。

 

任務

 

  1. 提出呼吸治療師共同願景、核心價值及使命,擬訂具體策略。
  2. 呼吸治療師共同權益及福利之維護及增進。
  3. 建立、促進及維護呼吸治療師專業標準與倫理規範。
  4. 參與呼吸治療師相關法令之立法與修訂。
  5. 參與建立呼吸治療師教育、考試、制度與評鑑之標準。
  6. 呼吸治療專業及會務出版品發行。
  7. 呼吸治療師業務糾紛之調處與仲裁。
  8. 促進會員組織之健全及發展。
  9. 國內外學術機構及其他團體之交流與合作。
  10. 呼吸治療師相關的社會服務、社會運動之推動與參與。
  11. 政府機關團體或會員委託之服務與諮詢。
  12. 其他依國內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