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101.02.17 台南巿呼吸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基於呼吸治療師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且依據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自治法規,台南縣與台南巿呼吸治療師公會的理監事們共推15位會員擔任縣巿合併專案小組,向內政部社會司申請發起合併籌組。
101.03.10 內政部同意籌組。
101.06.02 假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舉行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有163名會員。當天由128名個人會員投票選出十五位理事、五位監事,並定名為『台南巿呼吸治療師公會』,英文全名為『Tainan City Respiratory Therapist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TCRTA。會址設於奇美醫療團法人奇美醫院呼吸治療科。第一、二屆理事長由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呼吸治療科鄭愛琴副組擔任。
107.05.26 假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舉行投票,第三屆理事長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台南新樓醫院呼吸治療室黃梓齊組長擔任。
110.12.26 假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舉行投票,第四屆理事長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台南新樓醫院呼吸治療室黃梓齊組長擔任。
目標
以集合本市呼吸治療師,增進並推展多元化呼吸治療專業技術並提升呼吸治療照護品質,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並維護國民健康、加強國內外專業學術與技術交流、保障會員權益、提升專業地位為宗旨。
任務
一. 提昇病患呼吸照護之品質。
二. 促進呼吸治療技術專業研究與發展。
三. 保障會員合法之權益。
四. 協助並輔導會員執業。
五. 促進會員親睦、互助及福利事項。
六. 接受其他機關團體委託之業務及諮詢。
七. 關於呼吸治療糾紛之調查及審議並協助處理。
八. 辦理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事項。
九. 積極協助政府擬定、修改、推行呼吸治療相關之制度與法令。
十. 拓展本會與國內外醫事團體間之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