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退會及變更會籍辦法
(1)準備文件:
1.填妥公會會員申請書(表一),入會及移入者請黏貼二吋正面半身照片(依國民身份證照片規格)一張
2.呼吸治療師證書影本一份
3.身分證影本一份
4.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正本一份
5.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6.繳費證明:a.入會費 1500 元之收據影本。
b.常年會費 (金額依辦理業務之月份不同)之收據影本。
(2)各項手續之必備文件:
1.入會:初次或退會超出一年復職者,填具申請書及備妥文件 1.2.3.4.5.6(a.b)。
2.退會:填具申請書及備妥文件 1.4.6(b)。
3.移出:轉移其他呼吸治療師公會者,申請書及備妥文件 4.5.6。
4.移入:由其他呼吸治療師公會移入者(執業地在本地),填具申請書及備妥文件 1.2.3.4.5.6(a.b)。
5.復會:退會一年內復職者,免繳入會費,填具申請書及備妥文件1.3.4.6(b)。
6.變更:變更基本資料或同一公會內執業場所變更,填具申請書及備妥文件1.3.4。
(3) 繳交會費:
1.郵局劃撥帳號為:19942736 號,收款人為:宜蘭縣呼吸治療師公會,請註明服務機構及會員姓名。
2.將劃撥收據附上掛號回郵標準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地址姓名)掛號寄至
『265 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宜蘭縣呼吸治療師公會 收』,
聯絡電話:03-9543131 轉2425。
3.公會收到完整申請文件,於確認審查後(作業時間二週),使用附上之回郵信件將收據郵寄予申請之會員。
4.101年理監事會議通過舊會員曾離開本公會又再度入會者仍視同新會員加入,需繳交入會費(排除退會一年內再入會)
(4) 辦理入會、退會、移出、移入、復會、變更應由本人親自為之。